花錢享受,還是花錢買罪受?

花錢享受,還是花錢買罪受?

CNET電腦專區/Mario  2005/11/30

昨天我們的新聞中提到,有廠商在二月時就開發了可設定記憶體中影音檔案「保存期限」的技術,再想起Sony在月初發生的XCP事件,我不禁想問,到底我們是花錢享受,還是花錢找罪受?

這個議題並非新聞(先提一下,以免又被指早就不新鮮了),當軟體的防盜版手法越來越複雜的情況下,很多人都提過,花錢買正版軟體,反而是一件很蠢的事情。

你買一個正版軟體或遊戲,除了安裝序號之外,可能還要連線或打電話去啟動軟體,不然就會在幾日後鎖住你的軟體;如果是遊戲的話,可能會要求你在玩遊戲是放入某片光碟。所以如果你日後重灌電腦,不小心將序號、啟動碼或使用光碟弄掉,都將會是一場災難。反之,如果你使用盜版軟體或遊戲,反而可以輕鬆自在的使用,不需要去擔心麻煩序號或啟動問題,也不需要當想玩遊戲時,把中午吃飯時看的六人行DVD從光碟機中拿出來。

然後是昨天的新聞,提到了廠商開發的儲存裝置,可以對裡面的內容設定「保存期限」和「識別證」,所以當你把同樣的卡,插入了別台機器中或超過了某個時間之後,你就不能播放了,即是同樣型號的機器,即時你同樣是付了錢。

最後是昨天我們技編提出的問題:iTune已經可以很快速輕鬆的將你持有的CD轉為MP3,然後只要接上iPod,就可以同步到隨身聽中帶著走。但是現在iPod都已經可以「正式」播放影片了,為什麼你還是無法快速的將你持有的DVD轉成iPod可播放的格式,然後同步到iPod中?你可能需要付費999元買QuickTime Pro,而且還是不如iTune轉MP3的簡單。

科技帶來便利?

而這些問題都讓我有一個感覺,就是廠商並沒有完全致力於讓電腦應用更簡單的科技,反之,為了保護既得利益者,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在製造更複雜的使用方式。

盜版絕對不是件好事,盜版也的確會讓智慧財產權受損,讓創作或設計新的東西的努力變成無力。不過出版商或音樂公司有沒有想過,真正影響到產業收益的盜版事業,真的是從購買正版的使用者中流出的嗎?

今天你買一張CD,如果有親朋好友和你索取拷貝,你會拷給幾個人?今天如果你買一本書,你會印給幾個人?今天如果你買一個軟體,你會拷給幾個人?今天如果你買一套遊戲,你又會拷給幾個人?

很多廠商陷入一種迷思,就是防止正版被拷貝就是防止盜版,但實際上很多人知道,很多盜版的電影、音樂、軟體、遊戲,根本在還沒上市前就流出來了。阻絕正版被拷貝,對這些盜版來說,並沒有太大的差別,最大受影響的人,還是那些乖乖買正版的使用者,無法輕鬆將「自己」花錢買的CD轉成MP3,放進隨身聽中,無法輕鬆玩遊戲,無法輕鬆複製一份DVD當做備份。

或者是我在網路商店買了MP3或是影片,但是店家告訴我,你僅能在這台隨身聽上播放,而且僅能聽到3個月後,相當於我花了錢,買到了三個月賞味期限,而且如果試圖拿到朋友的隨身聽上播放,就會如虎膽妙算一樣,記憶卡發出陣陣白煙被銷毀。

今天我為了響應大力疾呼反盜版,保護創意的出版社、音樂公司、軟體公司,我花錢買了正版CD、遊戲或DVD,但是廠商卻讓我受到那些使用盜版的人不會受到的不便,到底我是花錢享受,還是花錢買罪受?

最後一問

最後提個問題,也就是我同事的問題,為什麼蘋果免費提供了一個很棒的音樂管理和轉檔軟體,卻沒有提供一個同樣棒的影片管理和轉檔軟體?這個問題我想了一整天,沒有一個足以說服我自己的答案,或許是技術問題,或許是權利金問題,也或許僅是有些我不知道的資訊,希望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來討論一下。

http://taiwan.cnet.com/computer/commentary/0,2000068616,20102831,00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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